郓城县垃圾处理场改造及土方工程、梁山县城乡环境 管理局后勤基地施工招标公告
郓城县垃圾处理场改造及土方工程、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7-Z131114-1022/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为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郓城县垃圾处理场改造及土方工程和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两个工程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郓城县垃圾处理场位于郓城县城东略偏北,济董公路北侧3公里;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工程位于山东省梁山县。
2.2 建设规模:郓城县垃圾处理场平均日处理规模为250吨/天,设计总库容为95.21万 立方,根据郓城县最新的生活垃圾处理思路,生活垃圾采购焚烧发电为主工艺,为配合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原垃圾填埋场需进行分割处理,减小垃圾填埋区面积, 调整后垃圾填埋库容应满足现已填埋垃圾及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期的生活垃圾处理总量需求,填埋场改造时,不得降低水平防渗等级,并且应与现有水平防渗形成统 一系统,严禁渗漏。
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一栋、车棚一座、道路施工。办公楼建设面积170m2,框架结构;车棚为单跨11米的单层门式钢架,建筑面积758.8 m2;厂区道路一宗,约118.9米。
2.3 计划工期:郓城县垃圾处理场改造及土方工程计划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工程计划工期为40个日历天。
2.4 合同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两个合同包,合同包一:郓 城县垃圾处理场改造及土方工程;合同包二: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施工工程。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合同包的投标,也可以只参与其中任意一个合同包 的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合同包的投标,需以合同包为单位,每个合同包单独编制一套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合同包一招标范围为:根据施工图纸完成郓 城县垃圾处理场改造项目和新建堤坝二阶段库区的部分土方回填、夯实工程(约2.68万立方米);合同包二招标范围包括梁山县城乡环境管理局后勤基地的一栋办公楼、基地内道路(含消防通道)、车棚(含地坪硬化施工)及车棚坡道以外的路面硬化,详细施工范围见施工图纸。
2.5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同包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合同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 3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9日9时30分,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审批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郓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郓城县垃圾处理厂内
联系人:汪新阔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编:252000
电 话:18763552725/0635-2928882 传真:0635-2928882
联系人:姜传勇/耿燕文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行号:3044710424050002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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