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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2024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6:05:32 作者:管理员 来源:网络 点击: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0677-F240314-053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2024年新媒体宣传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山东)(仅山东省供应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递交响应文件和简易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简易磋商时间:2024年0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山东)(仅山东省供应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递交响应文件和简易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简易磋商时间:2024年04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4月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兴华西路48号
联系人:段科长
联系方式:0635-843360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豆蕾/赵亚平
联系方式:16606356163/16606356100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