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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增值税政策 贴心为企业服务

发布时间:2015-04-21 18:38:52 作者:荣小焕 来源: 点击: 字号:

《高唐泉林恒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总建筑面积316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堆场、办公用房等。根据承办单位的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后,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能力达到15万立方米,且成功的将泉林热电公司的粉煤灰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年处理粉煤灰67500吨,既减少了粉煤灰对环境的污染,又降低了产品成本,为社会创造财富。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中“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本项目产品为砌块,免征增值税,减免比例为100%。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87)鲁税三字9号文中指出:“凡经批准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本项目不计取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经查找以上税收政策,本项目合计为企业节省税费100多万元,赢得社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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