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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实现政采质优价廉

发布时间:2015-04-21 21:54:45 作者:洪春光 来源: 点击: 字号:

    “网上商城”模式介绍
    杭州推出的“网上商城”模式顺应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需求,实质是机制变革和流程再造。即由采购机构搭建“网购平台”,通过协议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上架商品。中标供应商将商品详情以文字、照片、影像等多媒体方式上传至选购平台,建立“网上商城”商品库。采购人根据下达到“采购账户”的采购通知书,只要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专栏(cg.hzft.gov见图1),就可以随时进行采购。以台式电脑采购为例,采购人既可从采购需求出发,选择按品牌、价格来检索产品,也可参考市场认可度,按销量排名、价格排序、好评度、上架时间等来检索。平台会实时给出同类别、同品牌、同价位商品的销量排行榜,以方便采购人遴选。如点击选中一款商品,更为详细的商品信息一应俱全,每笔交易的数量、价格以及最低成交价、最近成交价等一目了然,由采购人进行甄选,选定后将商品拖入购物车后即为下单交易。每笔采购交易完成后,只要对描述相符度、服务态度、发货速度、物流服务等进行评价,整个采购交易最终完成。
    经过摸索尝试,“网上商城”基本上实现了打造规范、便捷、高效的“1+5+N”政府采购电子政务模式的目标。即在一个统一平台上,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五个采购相关人协同工作,议价、电子反拍等N种竞价方式并存,辅以整体贯通适应的一系列管控制度,走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之路。截至目前,已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空调、小额办公家具等17项货物类品目和公车定点维修、定点会议培训、小型基建工程、信息化项目监理等服务类品目共计1814种产品入驻“网上商城”。在此基础上,2013年重点将公务用车采购、50万以下的工作制服、80万以下的物业管理三大类新项目采购搬上网络。其操作流程详见图2。

    “网上商城”三大功能
    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透明、竞争,“网上商城”电子化采购一改传统模式,让采购交易的每一环节都公开、透明,实现采购模式创新,适应采购市场环境及监管需要,促进政府采购系统工程建设。
    1.便捷高效。“网上商城”的流程再造变革和采购模式创新,改传统的“人际交易”为“网络交易”,可在网上选购商品、签订电子合同、电子结算、网上归档采购资料,从而实现“网上采购”。供需双方不必跑采购机构,减少时间消耗;不需出具纸质文件,网上流转更简捷、责任更清晰、分工更合理。新模式增强了采购的规范化和便捷度,加快了采购流转速度及进程,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
    2.低价选优。采购人都想选取价格低、服务优的产品和供应商。“网上商城”通过对竞价方式拓展、竞价幅度设置、竞价品牌选择等方面不断探索,形成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供应商通过网上平台和短信平台进行报价,采购方以最低报价作为参考成交价,并就供货商品发起“一对一”议价、“一对多”议价或多品牌竞价,在线“讨价还价”获实惠,节约财政资金。以小型基建为例,2012年招标入围25家企业,承诺的平均优惠率达11%,通过平台竞价已成交37笔,预算总金额为110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834万元,结余资金274万元,节资率为24.7%。
    3.廉洁透明。“网上商城”模式作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深化和体现,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解决了政府采购资源、信息的不对称问题,采购流程清晰、可见、可控、留痕,采购过程的信息、数据流转具有法律效率及不可抵赖性,诸如进场准入、过程管理、售后服务及采购流程、资料等提供查询、回放,采购监管部门可监督跟踪全过程,可发现、纠正采购交易的违规、低效问题,关注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众也可实现网上监管,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做到“阳光采购”。

    “网上商城”四大关键点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模式主要是依托科技手段及网络优势,关键是多管齐下,保证监管,规范“网上商城”的采购行为。
    1.“贯通制度”管住根本。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拟定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政府采购中介机构考核办法》、《供应商考核办法》,在此基础上配套《网上商城操作规程》、《网上商城密码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办法融入到“网上商城”的设计和技术实践当中,既整体贯通,又环环相扣,使采购各方有章可循,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依据。这一系列管理制度还将在具体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
    2.“无缝流程”管住环节。通过“网购平台”对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项目监控、实施采购、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过程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在固化操作模式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作业,科学设置“分段、缺失、制约”的管理权限,借助CA证书的安全认证,使得采购交易流程安全可靠。而“走流程”完全由系统默认推进,杜绝“人为参与”,依据“无缝流程”对采购过程进行全面、实时监管。
    3.“价格监测”管住重点。采购既要“选优”,又要“低价”,价格对采购人而言非常重要。“网上商城”重点强化对价格、服务的审核与监管。一是实行采购价格动态管理。开展行情价格监测,遇到中标产品配置升级、价格下调等情况时,及时要求供应商限时调价;二是实行最高采购限价。将网上公布的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定为采购最高限价,为采购单位提供议价基础并争取优惠。
    4.“跟踪问效”管住关口。建立了“网上商城”执行情况审核机制。采购机构每月组织专家对“网上商城”的执行情况、价格、服务进行审核、谈判;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中标产品性能、用户使用反馈及协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发现产品故障频繁、服务不到位、供货不及时、价格过高等问题,将约谈相关中标人及供应商并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采购机构将视情况给予扣除交易担保金、暂停三个月、取消本年“网上商城”供货资格甚至取消下一年“网上商城”投标资格的处罚,以此促进“网上商城”供应商诚信经营,保证货源质量,重视售后服务。

    “网上商城”发展五大瓶颈
    在实践中,“网上商城”的推进、丰富、完善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顶层制度设计。电子化政府采购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政府采购法》并没有对政府采购电子化作具体要求,目前也没有专门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法规或条例,诸如电子合同的法律保护、电子确认的有效性等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采购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却没有对其进行依法采购而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影响了其制订具体的采购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集中采购机构在建设“网上商城”在线交易平台的过程中,涉及操作层面的规则及监管职责,亟待法律主体地位的明晰及确立。
    3.协调多方关系难度大。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网上商城”需要多方的支持、配合、联动,协调各方关系的难度大。如需协调与预算编制部门的关系,做好与预算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需协调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的关系,保证“网上采购”业务流转及监管;需协调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关系,实现与政务监控系统的对接。
    4.依托协议供货模式使其拓展空间有限。“网上商城”运行是建立在协议供货基础之上。协议供货事先经公开招标采购,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在网上予以公布,由采购方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因此“网上商城”目前仅是公开招标的一种形式,未涵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使在线交易范围较窄,采购覆盖面不够理想。
    5.采购人员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化除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要求外,还要求其精通采购业务知识、电子政务技能。事实上,采购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网上选购技能欠佳,不能充分运用竞价、议价手段,影响采购效果。

    “网上商城”既是新生事物,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几年实践,杭州政府采购着力破解“质优”与“价廉”两难命题,在发挥源头防腐、落实经济政策、节约财政资金方面起到了较为显著的效应,为打造公开透明、功能齐全、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交易作出尝试性实践,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政府采购“质次价高效率低”的诟病。杭州将继续丰富“网上商城”商品库,扩大采购范围,提升竞争度,将“网上商城”新模式做成政府采购的“金名片”。

 
    源自:《招标采购管理》     作者:洪春光(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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